蓬莱市2006年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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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7 文章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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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烟台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山东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之前);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趾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将户口迁回山东的山东省籍省外院校毕业生)户口不限。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委培或协议单位同意。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凡报考人员与报考单位构成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考报名工作全部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 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 报名网址: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现场认定地点:蓬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东200米路北运输总公司三楼)。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人事、公安部门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市县两级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和统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烟台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烟台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烟台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烟台市2006年考录公务员准考证》主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主证上各1张,需提前粘贴)。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按规定的时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办理现场认定手续时,用人单位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认定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三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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