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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开据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务费。面试、体检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按照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市级录用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需向录用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笔试准考证主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笔试准考证主证、户口证明、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5月13日、14日。 5月13日下午2:30- 4:30 公安基础知识 5月14日上午8:00-11:00 申论 5月14日下午2:30- 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公安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烟台市统一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这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公安工作必须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的具体事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 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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