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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通知

2003-6-6  文章来源:

关于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通知


为保证申领销售许可证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6月1日起,销售许可证的受理、颁发工作暂实行邮寄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请许可证的单位将所需材料(注:单位介绍信中增加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地址)邮寄到销售许可证受理处。

2、我们将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受理和批准情况。

3、销售许可证办结时间为30天。

4、我们将按照申请单位介绍信中注明的地址邮寄送达许可证、许可标记、收据等材料(另加40元邮寄费)。

5、销售许可证受理处邮寄地址:

北京前门东大街9号 邮编:100740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许可证受理处)收

6、咨询、投诉邮箱:xukezheng@trimps.ac.cn

7、销售许可标记费用请汇至:

开户行:民生银行紫竹支行,账号:0120014170002371

电话:88456523 传真:88457686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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