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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荣获“全省治安防控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2006-5-26 20:35:5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2005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山东省公安机关治安防控工作规范》,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全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和显著成效。经全省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考核审定,我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治安防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5年,治安大队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在省厅等级化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一级治安大队”。

    2005年,看守所民警孙潜同志在做好犯罪嫌疑人的教育管理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力做好深挖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最近公安部授予孙潜同志“全国公安监管系统深挖犯罪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5年,我局深入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在“破案追逃”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市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民警立足本职,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取得了丰硕成果。最近,烟台市公安局授予我局“全市追逃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刑警大队三中队长杨利同志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追逃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西关路派出所所长刘伯林同志、大辛店派出所王兆坤同志、刑警大队韦安中同志被烟台市公安局授予“全市追逃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5年,我局认真贯彻烟台市局党委关于科技强警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市刑侦会议精神,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在指纹系统建设和指纹信息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被烟台市局评为“全市指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我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和大辛店派出所被评为“全市指纹信息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刑警大队技术中队王丹同志和大辛店派出所赵长胜同志被评为“全市指纹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05年,我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扬拼搏进取精神,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和信息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我局和交警大队、治安大队被蓬莱市委、市政府授予“蓬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先进单位”称号,指挥中心副主任周运来同志、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曲元春同志、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李贵强同志被蓬莱市委、市政府各记嘉奖一次;我局被蓬莱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指挥中心倪国辉同志被授予“全市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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